陪审团制度历来是司法研究中的一个热议话题,由于陪审团的成员组成会对案件最终的结果产生巨大的影响,诉讼双方往往围绕陪审团由哪些人组成这一议题激烈争夺。 小 W 提出了一个甲乙双方互相制衡的陪审团成员挑选方法:假设共有 n 名候选陪审团成员,则由甲先提名 s 位候选人,再由乙在甲提名的 s 位候选人中选出 t 名,作为最终的陪审团成员。显然这里应当有n ≥ s ≥ t。假设候选人 k 对甲、乙的有利程度都可以用一个二元组(x, y)来表示,����越大说明候选人 k 对甲越有利,����越大则对乙越有利。在此前提下,双方的目标都变得明确:甲要最大化最终陪审团 t 人的 x 之和,最小化 y之和,乙则反之。 现在甲方决定聘请你为律师,并且事先得知了乙方律师的策略:乙方律师会在你提名的 s 名候选人中选出 t 名使得这 t 人的 y 值之和最大,再保证 y 值之和最大的前提下使得 x 值之和尽量小(在对乙方最有利的前提下对甲方最不利)。 现在你应当慎重地提名 s 位候选人使得最终由乙方律师确定的 t 人 x 值和最大,若有多种方案,则应再使被乙方排除掉的 s-t人的 y 值和尽量大,在此基础上最大化 s 人的 x 值 之和,在此基础上最小化 s 人的 y 值 之和。 你的当事人并不关心你提名的具体是哪些人,只要你告诉他你提名的 s 人的 x 值之和 与 y 值之和。
雙關鍵字貪心
首先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,